Q/ZMKD 0025 S-2019 草本膏
本标准适用于以红枣、罗汉果、枸杞、甘草、阿胶、姜汁、山楂、荷叶、桂圆(龙眼肉)、重瓣红玫瑰、酸枣仁、桑葚、茯苓、黄精、百合、苦杏仁、浓缩秋梨汁为原料进行不同组合,添加或不添加蜂蜜、冰糖、黑糖、麦芽糖浆、麦芽糖醇、红糖、低聚异麦芽糖,添加或不添加食用香精,经过净选、清洗(或不清洗)、干燥(或不干燥)、配料、熬煮灭菌、浓缩、分装等工序,制成的草本膏系列产品,食品生产许可证类别属于其他食品、根据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分类应属于饮料类浓缩果蔬汁(浆)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