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JKS 0011 S-2019 食用菌固体饮料
本标准规定了食用菌固体饮料的分类及定义、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菌类(银耳、黑木耳、蛹虫草(新资源食品公告中规定每日食用量≤2g)、香菇、猴头菇、平菇、草菇、红菇、灵芝、金针菇、灰树花、鸡腿菇、花菇、冬菇、姬松茸、竹荪)中的一种或几种为原料,经预处理、干燥或不干燥、及超微粉碎后,添加或不添加冰糖粉、白砂糖粉、赤砂糖、异麦芽酮糖醇、果糖、三氯蔗糖、甜菊糖苷、罗汉果甜苷中的一种或几种,调配、混合、包装而成的粉状产品,可直接冲调饮用,也可作为食品等工业用配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