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RXSP 0002 S-2019 调味肉制品
本标准规定了调味肉制品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畜禽肉为主要原料,以白砂糖、食用植物油、食用盐、味精为辅料,添加或不添加酿造酱油、豌豆粉、果蔬(粉)、海苔(粉)、鱼、虾、海带、紫菜、香菇、茶树菇、金针菇、木耳、竹笋、香辛料、辣椒粉、乙基麦芽酚、D-异抗坏血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脱氢乙酸钠、山梨酸钾、双乙酸钠、辣椒红、芝麻、食用香精中的一种或多种。经前处理、配料、炒制、烘干(或不烘干)、冷却、包装、杀菌(或不杀菌)等加工工序制成的调味肉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