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XZM 0003 S-2019 加料调味茶
本标准规定了加料调味茶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茶叶为主要原料,以甜橙、金桔、柠檬、橘皮、无花果、罗汉果、苦瓜、菊花、玫瑰花(重瓣红玫瑰)、茉莉花、杭白菊、枸杞子、黑果枸杞、玛咖粉、百合、葛根、蒲公英、金银花、桂花、红枣、甘草、大麦、白木香叶、荞麦苗、人参(人工种植)、人参不定根、三七花、三七茎叶、燕麦苗、天瓜粉、酸枣仁、杜仲雄花、辣木叶、线叶金雀花、枇杷叶、湖北海棠(茶海棠)叶、木姜叶柯、柳叶蜡梅、奇亚籽、圆苞车前子壳、金花茶、茶树花、玉米须、白毛银露梅、耳叶牛皮消、五指毛桃、显齿蛇葡萄叶、沙棘叶、平卧菊三七、松花粉、鳄嘴花、铁皮石斛花、铁皮石斛叶、丹凤牡丹花、牛蒡根、蓝莓、龙眼肉、荔枝、肉桂、蛹虫草、决明子、桑叶、蒲公英、黄精、山楂、蜂蜜中的一种或几种为辅料,经过拣剔、破碎或不破碎、拼配、干燥、包装而制成的加料调味茶系列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