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ZZZS 0038 S-2019 复合调味料罐头
本标准规定了复合调味料罐头的术语和定义、原料和辅料、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判定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等要求。
复合调味料罐头是以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调味料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水、植物油、食用动物油脂、生姜、大蒜、畜禽肉及其制品、蛋与蛋制品、培根、火腿肠、熏煮火腿、灭菌乳、调制乳、乳粉、稀奶油、奶油、无水奶油、人造奶油(人造黄油)、炼乳、干酪、米酒、酵母抽提物、水解胶原蛋白、蘑菇浓缩液、食用淀粉、小麦粉、食品添加剂、食品用香精等国家规定可作为普通食品的辅料,经加工处理、调味、密封、杀菌制成的液态或半固态罐头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