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HPS 0002 S-2019 复合调味粉
本标准规定了复合调味粉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食用淀粉、大米(大米磨成粉或大米粉)、白砂糖、食用盐、味精、大骨粉、植物油、辣椒粉、胡椒粉、蒜粉、姜粉、橘皮、山楂、白芷、芝麻、香辛料、食用葡萄糖、脱水蔬菜、脱水鲜鱼粉、水解植物蛋白、酵母抽提物、孜然、5'?呈味核苷酸二钠、琥珀酸二钠、乙基麦芽酚、二氧化硅、柠檬酸、焦糖色、柠檬黄、木瓜蛋白酶、食品用香精、复配膨松剂中的几种为原辅料,按一定比例经前处理、粉碎(或不粉碎)、混合、搅拌、烘干、筛分、包装而成的非即食复合调味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