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XMWS 0004 S-2020 液体调味汁
本标准规定了液体调味料的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或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水、酿造酱油、白砂糖、食醋、味精中的一种或者几种为主要原料,适量添加或不添加食用盐、香辛料、食用淀粉、蚝油、食用植物油、花生酱、果葡糖浆、调味料酒、番茄膏、辣椒酱、鸡粉调味料、辣鲜露、禽(或畜)肉/禽(或畜)骨的粉末及其浓缩抽提物、芝麻油、水解植物蛋白、植脂末等,适量添加或不添加食品用香精、食用香料、黄原胶、山梨酸钾、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红曲红、焦糖色、辣椒红色素、柠檬酸、呈味核苷酸二钠等食品添加剂。经拆包、调配、煮制、灌装或包装等工序加工而成的即食类和非即食类的液体调味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