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XXWB 0001 S-2019 复合调味酱
本标准规定了复合调味酱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水、味精、鸡精调味料、鸡粉调味料、鸡汁调味料、白砂糖中的三种或三种以上为主要原料,以植物油、食用动物油脂、小米辣、泡椒、泡姜、泡萝卜、榨菜粒、胡椒(或其粉)、辣椒(或其粉)、花椒(或其粉)、食用盐、酱油、豆瓣酱、复合调味料、咖喱粉、豆豉、辣椒酱、蚝油、白酒、黄酒、冰糖、食用葡萄糖、食用玉米淀粉、水产调味品、香辛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用香精香料、冰乙酸、D-异抗坏血酸钠、琥珀酸二钠、脱氢乙酸钠、苯甲酸钠、羧甲基纤维素钠、山梨糖醇、山梨糖醇液、山梨酸钾,呈味核苷酸二钠、姜黄、姜黄素、黄原胶、红曲米、红曲红)的几种或全部为辅料,经粉碎(或不粉碎)、配料、研磨(或不研磨)、加热搅拌(或直接搅拌)、包装而制成的非即食的复合调味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