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NHCH 0005 S-2019 复合调味料
本标准规定了复合调味料的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过程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植物油(大豆油、菜籽油)、食用牛油、辣椒、豆瓣酱、豆豉、食用菌中的一种或多种为主要原料,辅以泡椒(酱腌菜)、泡姜(酱腌菜)、泡酸菜(酱腌菜)、食用鸡油、鸡精调味料、味精、白砂糖、单晶体冰糖、食用盐、生姜、大蒜、大葱、洋葱、花椒、胡椒、酿造酱油、黄豆酱、食用淀粉、芝麻、枸杞、桂圆、红枣、复合香辛料(八角、砂仁、肉蔻、白蔻、良姜、香叶、丁香、草果、小茴香、甘草、山奈、白芷)、食用香精香料、鸡粉调味料、牛肉粉调味料、鸡肉精膏、牛肉精膏中的一种或多种,添加5’-呈味核苷酸二钠、琥珀酸二钠、山梨酸钾、双乙酸钠、乙基麦芽酚、辣椒红中的一种或多种,添加或不添加其它原辅料,经预处理、炒制、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不同品种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适用于以鸡精调味料、食用盐、味精、食用淀粉、复合香辛料(八角、砂仁、肉蔻、白蔻、良姜、香叶、丁香、草果、小茴香、甘草、山奈、白芷)中的一种或多种为主要原料,辅以白砂糖、辣椒、生姜、大蒜、花椒、胡椒、食用香精香料、鸡粉调味料、牛肉粉调味料中的一种或多种,添加或不添加其它原辅料,经预处理、烘炒(或不烘炒)、粉碎(或不粉碎)、混合调配、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不同品种固态复合调味料。
适用于以水、鸡精调味料、食用盐、植物油中的一种或多种为主要原料,辅以味精、食用淀粉、复合香辛料(八角、砂仁、肉蔻、白蔻、良姜、香叶、丁香、草果、小茴香、甘草、山奈、白芷)、白砂糖、辣椒、生姜、大蒜、花椒、胡椒、枸杞、食用香精香料、鸡粉调味料、牛肉粉调味料、鸡肉精膏、牛肉精膏中的一种或多种,添加山梨酸钾、琥珀酸二钠、乙基麦芽酚中的一种或多种,添加或不添加其它原辅料,经预处理、粉碎(或不粉碎)、混合调配、煮沸、保温灭菌等工艺加工而成的不同品种液态复合调味料。
适用于以植物油为主要原料,辅以辣椒、豆瓣酱、花椒、生姜、复合香辛料(八角、砂仁、肉蔻、白蔻、良姜、香叶、丁香、草果、小茴香、甘草、山奈、白芷)中的一种或多种,添加或不添加其它原辅料,经预处理、粉碎(或不粉碎)、混合调配、保温(或炒制)、过滤静提等工艺加工而成的不同品种食用复合调味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