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YK 0009 S-2019 炒货制品
本标准规定了炒货制品的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经过烘炒等工艺熟化后的(或未熟化的) [五谷杂粮类(绿豆、糯米、薏仁米、黑米、红豆、紫薯、玉米、燕麦米、血糯米、黄豆等)、果蔬类(山楂、百合、柠檬、雪梨、马蹄、木瓜、山药、板栗、红枣、胡萝卜、银耳、木耳、干果蜜饯等)]以及坚果籽类(花生、核桃仁、杏仁、芝麻等)中的一类或一类以上(每类中一种或一种以上) ]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黄原胶等食品添加剂、食糖制品,经分选、预处理、调配、分装等工序制成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