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YPHW 0004 S-2019 即食鱼糜制品
本标准规定了即食鱼糜制品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鱼糜为主要原料,大豆分离蛋白、食用植物油、食用动物油脂(食用猪油或牛油或鸡油)、食用盐、味精、白砂糖、食用葡萄糖、木糖、酱油、食用淀粉、辣椒酱,豆瓣酱、芝麻、复合调味料、酵母抽提物、鸡肉、猪肉、魔芋粉、香辛料(罂粟除外)部分为辅料,添加食品添加剂,经解冻或不解冻、配料、斩拌或打浆、冷藏或蒸煮或灌肠、成型、油炸或不油炸、卤制或不卤制、调味或不调味、包装、杀菌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即食鱼糜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