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YZF 0019 S-2019 粮食碾磨加工品
本标准规定了粮食碾磨加工品的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测规则以及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产品召回、保质期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谷物类(大米、红米、黑米、紫米、血糯米、薏仁米、大黄米、小黄米、玉米、高粱、燕麦、莜麦、裸大麦、小麦、黑麦、荞麦、藜麦、糙米)、豆类(大豆、小豆、竹豆、绿豆、豇豆、蚕豆、菜豆、扁豆、芸豆、木豆、赤小豆、豌豆、鹰嘴豆)、薯类(甘薯、马铃薯、木薯、紫薯)为原料,经碾磨、挤压或不挤压、干燥或不干燥等工艺制成的未经熟化的粮食碾磨加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