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XFSM 0001 S-2019 调味茶
本标准规定了调味茶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绿茶、乌龙茶、 红茶、普洱茶、白茶、黑茶其中的一种为主要原料,菊花、大麦、枸杞子、胖大海、罗汉果、决明子、杜仲雄花、玫瑰花(重瓣红玫瑰)、薄荷、红枣、山楂、日草、桂花、人参(人工种植)、丁香、青钱柳叶、鱼腥草、黑果枸杞、砂仁、肉桂、金银花、乌梅、橘皮、山药、百合、龙眼肉(桂圆)、佛手、杏仁(甜、苦)、枣(大枣、酸枣、黑枣)、桔梗、桔红、荷叶、莲子、柠檬、青果、姜(生姜、干姜)、茯苓、葛根、蒲公英、菊苣、桑叶、栀子、玛咖粉、桑椹其中的一种或几种( 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物品不超过14个)为辅料,经拣选、粉碎(或不粉碎)、干燥或不干燥、混合、包装等工艺生产成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方式供人们饮用的调味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