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XSP 0004 S-2019 即食夹肉米制品
本标准规定了即食夹肉米制品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分别以饮用水、大米、鸡肉、叶用莴苣(别名生菜)、蛋黄酱、海苔、食用盐、植物油(菜籽油、大豆油)、玉米淀粉、白砂糖、酿造酱油、鸡精调味料、味精、香辛料、酿造食醋、蚝油、黄瓜、寿司醋、蟹足棒、沙拉酱、金枪鱼罐头、三文鱼罐头、肉粉松、奥尔良腌料、牛肉、料酒、牛肉汁调味料、鸡蛋、猪肉、猪排、芝士酱、虾仁、黑米、香肠、胡萝卜、洋葱、火腿肠、鱿鱼、香辣酱、花生、黑芝麻、红小豆、绿豆、玉米粒、蜜枣、莲子、豌豆、大葱、大蒜、生姜、黄酒为原料,经原料预处理、蒸制、拌入寿司醋或不拌入寿司醋、冷却、包制、定型、包装等工艺制成的即食夹肉米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