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BFC 0005 S-2019 预制菜肴(水产制品)
本标准规定了预制菜肴(水产制品)的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贮存、运输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冻(鲜)水产品(鱼类、虾类、螺类、鱿鱼、鲍鱼、蛤蜊、海蜇、澳带、海参中的一种或几种)为主要原料,冻水产品经过解冻、修选、切割或绞制,鲜水产品经过修选、切割或绞制,添加或不添加生活饮用水、食用盐、味精、白砂糖、酿造酱油、黑胡椒、辣椒、孜然、大豆油、洋葱粉、生姜粉、豆豉、生姜、大豆蛋白粉、魔芋粉、马铃薯淀粉、鸡蛋、黄酒,添加或不添加增稠剂(磷酸酯双淀粉、醋酸酯淀粉、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中的一种或几种),添加或不添加水分保持剂(三聚磷酸钠、六偏磷酸钠、焦磷酸二氢二钠、焦磷酸钠中的一种或几种),添加或不添加酸度调节剂(碳酸氢钠、碳酸钠、柠檬酸钠、柠檬酸中的一种或几种),添加或不添加着色剂(高粱红、甜菜红中的一种或两种),添加或不添加食品用香精,经过配料、搅拌、腌制、包装、速冻、装箱工艺制成的生制预制菜肴(水产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