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SLXY 0005 S-2019 蒸馏酒配制酒
本标准规定了蒸馏酒配制酒的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牛蒡、大枣、黑枸杞、桑葚、蓝莓、养殖梅花鹿副产品(鹿鞭、鹿筋、鹿尾、鹿血中的一种或几种)、羊鞭、牛鞭、龟肉、人参(人工种植)、玛咖、桂皮、丁香为原料,经挑选、清洗、蒸煮、混合(将蒸煮后的原料浆加水混合,将混合浆放入发酵缸内加白砂糖和干酵母)、发酵、蒸馏工艺加工制成的酒为基酒,加入浓香型白酒、软化水(反渗透处理),添加或不添加食用酒精、冰乙酸、己酸乙酯、乳酸乙酯、丁酸乙酯、乙酸乙酯、异戊醇、丙三醇、正丙醇、食品用香精,经调配、过滤、灌装工艺加工制成的蒸馏酒配制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