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XZ 0001 S-2019 熏煮肉制品
本标准规定了熏煮肉制品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贮存、运输和保质期。
以鲜、冻猪肉或鲜、冻牛肉或鲜、冻兔肉或鲜、冻鸡肉或鲜、冻鸽子肉为原料,经过解冻(冻肉)或不解冻、清洗、修整、食盐腌制,加水、花椒、八角、桂皮、小茴香、大葱、姜、香叶、砂仁、小豆蔻、肉豆蔻、丁香、山萘、陈皮、白砂糖、味精、食用盐、鸡精调味料、酿造酱油、酿造食醋、护色剂(亚硝酸钠)、食用色素(红曲红)、防腐剂(山梨酸钾)煮制(100℃,100分钟)、熏制(果木)、冷却(0℃~4℃)、包装而制成的熏煮肉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