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LJ 0004 S-2019 核桃黄豆酱
本标准规定了核桃黄豆酱的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贮运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 于以黄豆(占比不低于30%)、核桃仁(占比不低于40%)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花生仁、脱苦杏仁、红枣、黑芝麻、枸杞、黑米、红豆、绿豆、薏米、紫薯、南瓜中的一种或几种,经烘烤或不烘烤(135℃, 25~40分钟)、去皮或不去皮、破碎、研磨,加入或不加入乳化剂(蒸馏单硬脂酸甘油酯)、加入或不加入增稠剂(羧甲基纤维素钠、黄原胶)、加入或不加入酸度调节剂(柠檬酸钠)、加入或不加入氧化剂(D-异抗坏血酸钠),调配、灌装而制成的可直接食用或者冲调后饮用,也可作为糖果、饮料,烘焙行业原料的酱状产品的生产、检验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