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KT 0001 S-2019 复合调味汁
本标准规定了复合调味汁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盐、鸡肉、谷氨酸钠(味精)、呈味核苷酸二钠、八角、丁香、草果、小茴香、花椒、桂皮、豆蔻、蒜(经去皮、整理)、辣椒、葱(经整理、粉碎)、姜(经整理、粉碎)、食用玉米淀粉、白砂糖、酵母抽提物、酿造酱油、大豆油、芝麻油、鱼露、鸡精调味料、蚝油、葡萄糖浆、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食用酒精中的多种为主要原料,其中食用盐、谷氨酸钠(味精)、鸡肉、八角、小茴香、花椒、桂皮、豆蔻、蒜(经去皮、整理)、辣椒、葱(经整理、粉碎)、姜(经整理、粉碎)中的多种,经或不经加水浸泡、熬煮、过滤,辅以红曲米、5′-肌苷酸二钠、呈味核苷酸二钠、焦糖色素、食用酒精、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阿斯巴甜)、冰醋酸、β-胡萝卜素、日落黄、柠檬黄、料酒香精、酱油香精、咸味香精、甘草香精、乙基麦芽酚、黄原胶、苯甲酸钠、脱氢乙酸钠中的多种,经调配、高温灭菌、冷却、灌装、包装而成的即食复合调味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