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ZJSP 0013 S-2019 食用菌抽提物
本标准规定了食用菌抽提物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香菇为原料,经前处理、破碎、酶解(蛋白酶<来源米曲霉Aspergillusoryzae、枯草芽孢杆菌Bacillussubtilis、地衣芽孢杆菌Bacilluslicheniformis、解淀粉芽孢杆菌Bacillusamyloliquefaciens>、木瓜蛋白酶<来源木瓜Caricapapaya>、纤维素酶<来源黑曲霉Aspergillusniger>)或不酶解、煮制、浓缩,添加(或不添加)食用盐、白砂糖、饮用水、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5’-鸟苷酸二钠、山梨酸钾、食品用香精(牛肉香精、鸡肉香精、辣椒香精)加工而成的非即食半固态调味料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