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GS 0001 S-2019 液体复合调味料
本标准规定了液体调味料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生活饮用水、谷氨酸钠(味精)、白砂糖、食用盐、酿造酱油、酿造食醋、黄酒、食用酒精、辣椒酱、食用玉米变性淀粉、蚝汁、鸡肉粉、5'-呈味核苷酸二钠、黄原胶、食用色素(焦糖色、日落黄、柠檬黄、赤藓红、β-胡萝卜素)、食用香精(鸡肉香精、烧烤味香精)、磷脂、柠檬酸、冰醋酸、苯甲酸钠、山梨酸钾中的几种为原料,经配料、混合搅拌、高温杀菌、灌装、封口、包装加工而成的液体复合调味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