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SXS 0001 S-2019 火锅食材 预制畜禽副产品
本标准规定了火锅食材预制畜禽副产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干制、盐渍或冷冻的畜副产品(牛大肚、牛毛肚、牛百叶、牛黄喉、牛板筋、牛鞭、牛蹄筋、羊毛肚)、禽副产品(鸡肠、鸡爪、鸭肠、鸭掌、鹅肠、鹅掌)中的一种为原料,经整理、清洗、浸泡、煮制或不煮制、沥干或使用碳酸钠或碳酸氢钠经碱发(泡或煮)、添加木瓜蛋白酶(来源于木瓜Carica papaya)、胰蛋白酶(来源于猪或牛的胰腺porcine or bovinepancreas)、胃蛋白酶【猪、小牛、小羊、禽类的胃组织hog,calf,goat(kid) or poultry stomach)】进行酶解(或不酶解)、漂洗、使用复合磷酸盐保水剂(焦磷酸钠、三聚磷酸钠、六偏磷酸钠)浸泡、胀发(胀发过程中使用的氢氧化钠、盐酸、柠檬酸均为加工助剂)、分割、速冻、包装而成的火锅食材预制畜禽副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