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ZSS 0001 S-2019 调味油
本标准规定了调味油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香辛料【高良姜、豆蔻、小豆蔻、香豆蔻、草果、砂仁、莳萝、土茴香、圆叶当归、辣椒、桂皮(肉桂)、阴香、大清桂、芫荽、枯茗(孜然)、姜黄、香茅、小茴香、甘草、八角、山奈、木姜子、月桂(香叶)、留兰香、肉豆蔻、甜罗勒、荜拨、胡椒、迷迭香、丁香、蒙百里香、百里香、香荚兰、花椒、山楂、白芷、橘皮(陈皮)】、鲜洋葱、鲜大葱、鲜小葱、鲜韭葱、鲜姜、鲜大蒜的一种或几种为原料,加入大豆油、菜籽油、动物油(羊油、鸡油或牛油)中的一种或两种,添加或不添加辣椒红(仅混合型调味油使用)、香料(洋葱油、香葱油、大蒜油、生姜油、花椒油、八角茴香油、小茴香油、丁香叶油、孜然油、肉桂皮油、肉豆蔻衣油树脂、白芷酊、香叶油、黄芥末提取物、辣椒油树脂)中的一种或多种,经预处理、配料、混合、加热、油炸、熬制、过滤、调配或不调配、灌装、包装加工而成的调味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