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JS 0005 S-2019 酱卤菜肴
本标准规定了酱卤菜肴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蔬菜(莲藕、土豆、笋片)、食用菌(香菇、金针菇)、藻类(海带结、海白菜)、籽类(毛豆、花生)、豆制品(豆皮、豆筋、豆腐干、腐竹)、鱼豆腐中的一种为主要原料,经清洗,添加生活饮用水、食用盐、白砂糖、植物油(大豆油)、动物油(鸡油)(或不添加)、鸡精、味精、酱油(或不添加)、辣椒、花椒、八角、桂皮、白芷进行卤制、冷却、真空包装或气调(氮气)包装的即食酱卤菜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