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YZF 0001 S-2019 发酵型蒸制面制品
本标准规定了发酵型蒸制面制品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和水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杂粮粉[玉米粉、高粱粉(高梁粉碎)、荞麦粉(荞麦粉碎)中的一种或几种],加入酵母,经和面、发酵、碳酸钠中和、加入或不加入馅料[牛肉、猪肉、羊肉、鸡肉、鸡蛋、豆腐、包菜、韭菜、洋葱、芹菜、萝卜、香菇、杏鲍菇、粉条、葱、蒜、大豆油、菜籽油、芝麻油、酿造酱油、调味料酒、鸡精调味料、蚝油、食用盐、谷氨酸钠(味精)、香辛料(姜、花椒、丁香、桂皮、八角、草果、肉豆蔻、小茴香、高良姜、山奈、胡椒、砂仁、孜然)中的几种,经预处理、搅拌、制馅]、成型、醒发、蒸制、冷却(在2小时内须使中心温度降至10℃以下)、包装而成的非即食发酵型蒸制面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