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LXY 0003 S-2019 调味油
本标准规定了调味油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植物油[花生油、菜籽油、大豆油、葵花籽油、芝麻油、橄榄油、亚麻籽油、油茶籽油(山茶油)、核桃油、棕榈油、玉米油中的一种或多种]为主要原料,添加辣椒、花椒、胡椒、小茴香、八角、草果、孜然、桂皮、丁香、甘草、姜黄、山奈、月桂叶(香叶)、砂仁、高良姜、姜、葱、蒜、洋葱、芫荽中的一种或几种,经挑拣、粉碎后,熬制、过滤,添加或不添加芝麻,经混合或不混合、灌装、包装而成的非即食调味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