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NYY 0001 S-2019 风味芝麻酱(复合调味料)
本标准规定了风味芝麻酱(复合调味料)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芝麻为主要原料,经筛选、清洗、焙炒,加入花生(经筛选、焙炒、脱皮)、食用植物油(菜籽油)、辣椒(粉碎)、八角(粉碎)、小茴香(粉碎)、花椒(粉碎)、香辛料(八角、花椒、白胡椒、肉桂,经炒制、粉碎)、食用盐、酵母抽提物、酱油粉、腐乳粉、谷氨酸钠(味精)、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鸡粉调味料中的几种或多种进行研磨,经搅拌、灌装、封口、包装而成的由两种以上调味料组成的风味芝麻酱(复合调味料);或直接以芝麻酱为主要原料,将大豆油加热至适当温度,加入芝麻酱、花生酱、食用植物油(菜籽油)、韭菜花、腐乳、豆瓣酱、甜面酱、番茄酱、酿造酱油、蚝油、海鲜酱、调味料酒、大蒜(粉碎)、生姜(粉碎)、大葱(切碎)、洋葱(切碎)、青芥辣、花椒(粉碎)、八角(粉碎)、辣椒(粉碎)、黑胡椒(粉碎)、孜然粉、咖喱粉、食用盐、鸡粉调味料、生活饮用水、芝麻油、谷氨酸钠(味精)、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脱氢乙酸钠、D-异抗坏血酸钠、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海藻酸钠、黄原胶、乳酸链球菌素、山梨酸钾中的几种或多种进行调配、熬炒(或不熬炒),经灌装、封口、包装而成的由两种以上调味料组成的风味芝麻酱(复合调味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