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XK 0004 S-2019 液体复合调味料
本标准规定了液体复合调味料的要求以及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骨素、鲜(冻)畜禽产品(猪肉、牛肉、羊肉、鸡肉、鸭肉)(经熬煮、取汁)、食用动物油脂(食用猪油、牛油、羊油、鸡油、鸭油)、芝麻香油、酿造酱油、酿造食醋、黄酒、果葡糖浆、蚝油、食用盐、白砂糖、味精、葱、姜、蒜、洋葱、花椒、八角、白胡椒、黑胡椒、甘草、孜然、辣椒、丁香、月桂叶、香荚兰、桂皮、肉豆蔻、草果、小茴香、砂仁、山奈、高良姜、芝麻、花生、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麦芽糊精、鸡精调味料、鸡粉调味料、黄原胶、酵母抽提物、5´-呈味核苷酸二钠、琥珀酸二钠、山梨酸钾、D-异抗坏血酸钠、脱氢乙酸钠、食品用香精(猪肉风味、鸡肉风味、牛肉风味、羊肉风味、鱼肉风味、海鲜风味、麻辣风味、香辣风味、葱香风味、蒜香风味)、生活饮用水中的多种为原料,经计量配制、预处理或无预处理、调和杀菌、包装加工而成的非即食液体复合调味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