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XCS 0005 S-2019 液态复合调味料
本标准规定了液态复合调味料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生活饮用水、干贝粉、蚝汁、香辛料粉(小茴香、八角、丁香、桂皮、草果)、植物油(大豆油或菜籽油)、酿造酱油、味精、白砂糖、食用盐、辣椒酱、小米椒、花椒油、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辣椒油、鸡精调味料中的多种为原料,加入或不加入果葡糖浆、麦芽糊精、5’-肌苷酸二钠、5’-鸟苷酸二钠、5′-呈味核苷酸二钠、酵母抽提物、辣椒红、辣椒油树脂、日落黄、焦糖色、红曲红、冰醋酸、乳酸、柠檬酸、黄原胶、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乙基麦芽酚、三氯蔗糖、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阿斯巴甜)、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乙酰磺胺酸钾、苯甲酸钠、山梨酸钾、咸味食用香精中的多种,经调配、混合、灭菌、灌装、包装而成的含两种或两种以上调味料的即食或非即食液态复合调味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