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XC 0002 S-2019 混合杂粮
本标准规定了混合杂粮的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分别以大米、小米、高梁米、玉米糁、燕麦米、大黄米、红米、西米、青稞、紫米、薏仁米、黑米、糯米、芡实、糙米、荞麦米、胚芽米、小麦仁、花生、芝麻(黑芝麻、白芝麻)、青豆、芸豆、红扁豆、鹰嘴豆、红小豆、绿豆、大豆、斑马豆、黑豆、黄豆、紫薯、芋头、红薯干中的两种以上品种为主要原料,以冰糖、红糖、腰果、松籽仁、南国籽仁、核桃仁、葵花籽仁、山楂干、葡萄干、黑灰枣、红枣片、苹果干、桂圆、木瓜干、板栗、奇亚籽、人参、银耳、干贝、核桃、茯苓、葛根、魔芋、蓝莓干、蔓越莓干、桂皮、莲子、菊花、黑木耳、杏仁、山药、百合中的一种或几种为辅料,经清理、混合、包装而成的混合杂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