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MBBL 0003 S-2017 混合型粮食加工品
本标准规定了混合型粮食加工品的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大米、糯米、大黄米、燕麦米、黑米、高粱米、荞麦仁、小米、糙米、玉米糁、薏米仁、大麦米、小麦米、大豆、黑豆、绿豆、红小豆、芸豆、豌豆、鹰嘴豆、白扁豆、花生仁、藜麦米等粮食中的一种或一种以上产品为主要原料,少量添加或不添加芡实、莲子、百合干、杏仁、陈皮、怀山药、玉米片、燕麦片、桂花、茉莉、重瓣红玫瑰、菊花、红枣片、枸杞、银耳、香菇、黑木耳、猴头菇片、脱水胡萝卜粒、苹果粒、脱水紫薯干、脱水魔芋、芋头、茯苓、无花果干、响螺片、鱼胶、瑶柱、干贝、葡萄干、冻干草莓、葛根、人参(人工种植)等中的一种或几种作为辅料,经挑选、混合、分装、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非即食的混合型粮食加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