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WZ 0001 S-2019 冷冻预制调理肉制品
本标准规定了冷冻预制调理肉制品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畜肉或其可食用的副产品、鲜(冻)禽肉或其可食用的副产品中的一种或多种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用盐、味精、料酒、香辛料、食糖、食用淀粉、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蚝油、鱼露、鸡精、鸡粉、烧烤汁、蜂蜜、花生酱、芝麻酱、叉烧酱、辣椒酱、黄豆酱、豆豉、蛋、奶酪、新会陈皮、碳酸钠、碳酸氢钠、复合磷酸盐(由焦磷酸盐、三聚磷酸盐、六偏磷酸盐复配而成)、红曲红、辣椒红、高粱红、食品用香精,经原料预处理、配料、腌制、包装、冷冻而成的冷冻预制调理肉制品。本产品食用前需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