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RPJS 0002 S-2019 半固态(酱)调味料
本标准规定了半固态(酱)调味料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主要工艺步骤、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花生、植物油、鱼露、辣椒、白砂糖、芝麻、大蒜、葱、虾仁、鱼干、食用盐、香辛料、生活饮用水中的几种为原料,以香菇、干贝、虾酱、大豆、小麦粉、蚕豆酱、味精、酵母抽提物、山梨酸钾、5’-呈味核苷酸二钠中的一种或者几种为辅料,经前处理、均质、调配、熬煮、冷却、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的非发酵型、常温下呈酱状的可即食含油型半固态调味料,用于烹调调味、佐餐或蘸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