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T 0005 S-2019 酱卤肉制品
本标准规定了酱卤肉制品的品种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与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畜、禽肉为主要原料,添加饮用水、酱油、食糖、香辛料、辣椒酱、淀粉、复合调味料、酒、谷氨酸钠、食用盐、植物油、辣椒、姜、葱、大蒜、奶油、蚝油、小麦粉、黑胡椒、豆瓣酱、花生酱、芝麻酱、胭脂虫红、辣椒红、碳酸氢钠、5,-鸟苷酸二钠、5,-肌苷酸二钠、六偏磷酸钠、三聚磷酸钠、焦磷酸钠、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食用香精中的几种,经绞碎(或修整)、调味、煮制、冷却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需加热后食用的熟肉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