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BYY 0003 S-2019 核桃花生露(乳)
本标准规定了核桃花生露(乳)的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贮存、运输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软化水(水经反渗透处理去除部分钙镁离子制得)、炒制花生仁、核桃仁(⒛:D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白砂糖,经磨浆、添加适量的食品添加剂:乳化剂(蔗糖脂肪酸酯,单,双甘油脂肪酸酯,硬脂酰乳酸钠,聚甘油脂肪酸酯,磷脂,酪蛋白酸钠)、酸度调节剂(碳酸氢钠,碳酸钠,柠檬酸,柠檬酸钠)、水分保持剂(焦磷酸钠,三聚磷酸钠)、增稠剂(羧甲基纤维素钠,微晶纤维素,褐藻酸钠,黄原胶,卡拉胶)、甜味剂(安赛蜜,木糖醇,三氯蔗糖,麦芽糖醇)、复配增稠乳化剂以上各类别中的一种或几种,食品用香精调配,过滤、均质、灌装(或充氮气)、高温杀菌(121℃ ~124℃ ,15min~30min)或超高温瞬时杀菌(135℃ ~145℃ ,10s~20s)、无菌包装制成的核桃花生露(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