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JX 0005 S-2019 复配调制炖汤料
本标准规定了复配调制炖汤料的术语及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茶树茹、松茸、香菇、金针菇、姬菇、竹笋、海带、虫草花、木耳、白豆、豌豆、药食两用物品(砂仁、枸杞子、枣、肉桂、薏苡仁、莲子、百合、白果、玉竹、山药、白芷、白扁豆、黄精等)、酱腌菜(酸萝卜、酸菜等)等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为主要原料,适量添加或不添加食用动植物油、辣椒、花椒、姜、味精、食用盐、香辛料、食品添加剂、增味剂、着色剂、食用香精、酵母提取物等,经预处理、配料、炒制或煮制、烘炒、蒸制等工序加工而成的调料包、配备调味包、油料包、腌料包、干料包中的一种或几种辅料包,分料包装、复配而成的非即食复配调制炖汤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