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ZQX 0027 S-2015 潮州市千禧贸易有限公司千禧堂食品厂 袋泡代用茶
Q/CZQX 0027 S-2015 潮州市千禧贸易有限公司千禧堂食品厂 袋泡代用茶
本标准规定了袋泡代用茶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藿香、香薷、荷叶、淡竹叶、干姜、生姜、栀子、薄荷、菊花、桑叶、鲜白茅根、橘皮、麦芽、茯苓、甘草、金银花、桔梗、葛根、砂仁、鲜芦根、蒲公英、马齿苋、薏苡仁、决明子、鱼腥草、人参(人工种植)、山药、莲子、山楂、肉桂、蛹虫草、平卧菊三七、木瓜、乌梅、杜仲雄花、代代花、槐花、黄精、枸杞子、沙棘、酸枣仁、桑椹、火麻仁、郁李仁、黑芝麻、菜菔子、杏仁、百合、桔红、罗汉果、枇杷叶、紫苏籽、益智仁、青果、佛手、大枣、龙眼肉、小茴香、槐米、萝卜、苦瓜、柠檬、重瓣红玫瑰、玫瑰茄、水果粉、甜菊糖苷为原料,经粉碎、混合、干燥、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袋泡代用茶(饮用时取滤纸小袋规格以类似茶叶袋泡茶冲泡方式进行冲泡饮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