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风味豆制品的分类、要求,以及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大豆蛋白粉或膨化豆制品(脱脂大豆粉)为主要原料,经复水、植物油(大豆油、花生油、玉米油、菜籽油、葵花籽油、棕榈油中的一种或几种)油炸或不油炸,加入食用盐、白砂糖、味精、大豆油、辣椒油、香辛料或粉(辣椒、花椒、麻椒、八角、孜然、桂皮、小茴香、草果、干姜、蒜粉、丁香、砂仁、白胡椒中的几种)、酿造酱油、熟芝麻、枣粉、山药粉、花生碎、枸杞、碳酸钙、山梨酸、山梨酸钾、丙酸钙、甘油(又名丙三醇)、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柠檬酸脂肪酸甘油酯、抗坏血酸(作抗氧化剂使用)、柠檬酸、D-异抗坏血酸、D-异抗坏血酸钠(作抗氧化剂使用)、木糖醇、辣椒油树脂、红曲红、高粱红、麦芽糖、酵母抽提物、食用香精中的一种或几种,经调拌、包装、灭菌等工艺制成的即食风味豆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