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冷冻预制调理肉制品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畜禽产品(鸡胸肉、鸡腿、鸡翅、鸡叉骨、带骨鸡肉、鸡肠、鸡心、鸡胗、鸡爪、鸡肚、鸭肉、带骨鸭肉、鸭肠、鸭心、鸭胗、鸭板肠、牛肚、牛百叶、猪肉、带骨猪肉、羊肉、带骨羊肉、兔肚中的一种)为主要原料,经预处理,添加生活饮用水、食用玉米淀粉、食用盐、味精(谷氨酸钠)、鸡精调味料、调味料酒、白砂糖、香辛料(葱、姜、蒜、辣椒、花椒、大茴香、丁香、高良姜、桂皮、小茴香、孜然、草果、多香果中的一种或几种)、大豆膳食纤维粉、大豆蛋白、大豆油、黄酒中的几种,添加乙基麦芽酚、D-异抗坏血酸、5′-呈味核苷酸二钠、碳酸氢钠、辣椒红、柠檬酸钠、碳酸钠、三聚磷酸钠、六偏磷酸钠、焦磷酸钠、食品用香精中的一种或几种后腌制、滚揉或不滚揉、包装、冷冻加工而成的非即食冷冻预制调理肉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