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坚果与籽类罐头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烘焙/炒制(板栗、杏仁、松籽、腰果、莲子、花生、蚕豆、豌豆、大豆、葵花籽、西瓜籽中的一种)为主要原料,加入香辛料(花椒、八角、辣椒、肉桂、丁香、肉豆蔻、高良姜、砂仁、草果)、白芷、当归、党参、牛肉粉调味料、排骨粉调味料、鸡肉粉调味料、卤膏(食用盐、牛油、酵母提取物、味精、白砂糖)、黑鸭膏(鸡肉、鸭肉、花椒、辣椒、食用盐、味精、白砂糖、香辛料)、香辣膏(辣椒、花椒、食用盐、味精、香辛料、榨菜、5′-呈味核苷酸二钠、乙基麦芽酚、食用香精)、泡椒、食用盐、白砂糖、芝麻、味精、鸡精调味料中的多种,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钠、5′-呈味核苷酸二钠、乙基麦芽酚、柠檬酸、D-异抗坏血酸钠、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中的一种或多种,再加入生活饮用水经煮制杀菌、冷却、装罐或装袋、密封、杀菌而成的坚果与籽类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