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风味大豆蛋白制品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大豆蛋白制品(大豆拉丝蛋白、大豆组织蛋白、大豆蛋白素肉)中的一种为原料,经浸泡、分切或不分切、脱水,加入生活饮用水、鹌鹑蛋、鸡肉、牛肉、猪肉、花生、腰果、干果(柠檬干、山楂干、草莓干、桂圆干、葡萄干中的一种或几种)、蔬菜(青椒、豆角、白菜、芹菜、萝卜、青菜、土豆、绿豆芽、黄豆芽、生姜、山药、竹笋、红薯、西葫芦、豌豆苗、笋瓜、蒜苔中的一种或几种)、菌菇(平菇、金针菇、海鲜菇、香菇中的一种或几种)、植物油(大豆油、菜籽油、玉米油、花生油、食用植物调和油中的一种或几种)、香辛料或粉(花椒、八角、小茴香、月桂叶、肉豆蔻、小豆蔻、肉桂、桂皮、草果、山柰、孜然中的多种)、白砂糖、食用盐、酿造酱油、芝麻、辣椒、鸡精调味料、鸡粉调味料、牛肉粉调味料、排骨粉调味料、谷氨酸钠、味精、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丙酸钙、5’-呈味核苷酸二钠、柠檬酸中的一种或几种)、食品用香精中的多种,经调配、冷却、包装、灭菌或不灭菌、包装加工而成的风味大豆蛋白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