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食圆(饼)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黑芝麻、白芝麻中的一种为主要原料,加入红豆(熟)、山药、橘皮、金桔干、人参(人工种植五年以下)、枇杷果干、山楂、红枣、鸡蛋清、蜂蜜、鸡内金、小麦粉、棕榈油、低聚果糖、莲子、芡实、茯苓、薏米(薏苡仁)、白扁豆、甘草、花生、黑豆(熟)、黑米(熟)、黑枸杞、核桃仁、桑葚、怀山药、重瓣红玫瑰、枸杞、百合、佛手、麦芽糖、麦芽、沙棘、白萝卜子(莱菔子)、黑豆、柠檬干、桔红、覆盆子、牡蛎、黄精、梨干、菊花(滁菊、杭菊、怀菊、亳菊、贡菊中的一种或几种)、罗汉果、玉竹、玛咖粉、冰糖、木糖醇、西洋参、蛹虫草、木瓜、橘皮(陈皮)、山茱萸、肉苁蓉、黄芪(蒙古黄芪)、荷叶、金银花、葛根、蒲公英、酸枣仁、薄荷、蝮蛇、牛蒡根、五指毛桃、梅花鹿鹿鞭粉(原料为人工养殖梅花鹿鹿鞭)、鹿心粉中的一种或几种,经粉碎或不粉碎、混和搅拌、成型、烘焙、包装而成的可直接食用的食圆(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