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热凝固卤蛋制品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鸡蛋(清洗、打蛋、去壳)、鲜鸭蛋(清洗、打蛋、去壳)、鲜鹅蛋(清洗、打蛋、去壳)、鲜鹌鹑蛋(清洗、打蛋、去壳)、蛋清液、蛋黄液、全蛋液中的一种或几种为主要原料,添加白砂糖、食用盐、食用植物油(大豆油、菜籽油、芝麻油、花生油中的一种或几种)、味精、酿造酱油、香辛料(花椒、丁香、桂皮、八角、草果、肉豆蔻、豆蔻、小茴香、高良姜、山奈、姜、胡椒、砂仁、孜然、辣椒中的几种)、鸡粉调味料、乙基麦芽酚、D-异抗坏血酸钠、红曲红、红曲黄色素中的一种或几种,经搅拌、加热成型、卤制、内包装、灭菌、冷却、外包装等工序制成的凝固卤蛋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