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食用动物油脂的要求,以及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畜禽产品(猪、牛、羊、鸡、鸭中的一种或几种的肉膘、板油、网膜、附着于内脏器官的纯脂肪组织)、骨类(猪骨、牛骨、羊骨、鸡骨、鸭骨中的一种或几种)、脂肪组织炼制的油脂(猪油、牛油、羊油、鸡油、鸭油中的一种或几种)、骨油(猪骨油、牛骨油、羊骨油、鸡骨油、鸭骨油中的一种或几种)中的一种或几种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维生素E中的一种或几种,经预处理、熔炼或不熔炼、精炼或不精炼、调配或不调配、急冷捏合、灌装或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食用动物油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