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风味酱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甜面酱、芝麻酱、花生酱、黄豆酱、食用植物油(大豆油、菜籽油、花生油、葵花籽油、玉米油、芝麻油中的一种或几种)、蚝油、氢化植物油(食用氢化油)、辣椒油、生活饮用水、酿造酱油、老抽、黄豆酱油、生抽、食用盐、白砂糖、冰糖、鸡精调味料、谷氨酸钠(味精)、鸡汁调味料、鸡粉调味料、牛肉粉调味料、食醋、料酒、白酒、小麦粉、黄豆、葵花籽仁、芝麻、花生仁、核桃仁、干辣椒、鲜辣椒、香辛料或料粉(辣椒、花椒、麻椒、藤椒、八角、小茴香、豆蔻、草果、砂仁、芹菜、辣根、桂皮、肉桂、芫荽、孜然、姜黄、香茅、小豆蔻、甘草、山奈、月桂、薄荷、多香果、黑胡椒、白胡椒、迷迭香、白欧芥、丁香、罗晃子、百里香、香荚兰、桂皮粉、小茴香粉、八角粉中的一种或几种)中的几种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黑酱(半固态复合调味料)、拌面酱(半固态复合调味料)、小炒酱(半固态复合调味料)、椰蓉、椰肉、奇亚籽、芥末籽、椒盐(固态复合调味料)、鸭蛋黄、果酱(蓝莓酱、草莓酱、山楂酱、芒果酱、苹果酱中的一种或几种)、可可粉、脱脂奶粉、蜂蜜、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酵母抽提物、焦糖色、5’-肌苷酸二钠、甘草酸一钾、L-丙氨酸(增味剂)、琥珀酸二钠(干贝素)、甘氨酸(增味剂)、D-异抗坏血酸钠、单,双甘油脂肪酸酯、硬脂酰乳酸钠、微晶纤维素、山梨酸钾、苯甲酸钠、三氯蔗糖、食品香精中的一种或几种,经调配、混合、熬制、冷却、灌装、包装加工而成的包含两种或两种以上调味料的即食风味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