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油炸豆制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腐竹、豆油皮、千张(豆腐皮)【经处理(加入水,加入碳酸钠、碳酸氢钠中的一种或两种进行浸泡、打卷、切片、烘干)或不处理】、豆腐干【经处理(加入水,加入碳酸钠、碳酸氢钠中的一种或两种进行浸泡、打卷、切片、烘干)或不处理】、豆结(豆花结)、豆腐、豆腐串、千张结、素鸡(豆制品)中的单种为主要原料,经分切或不分切、油炸(加入大豆油、玉米油、食用植物调和油、棕榈油中的一种或几种)、成型、冷却、刷【食用酒精、盐水(食用盐、生活饮用水)中的一种或两种】或者不刷、包装而成的非即食油炸豆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