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米酒及风味米酒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糯米、生活饮用水为原料,经拣选、浸米、沥水、蒸米、冷却、拌酒曲(食用酵母)、发酵、添加白砂糖、水果(蓝莓、甜橙、番石榴、百香果、草莓、椰果、苹果、鲜桃、菠萝、鲜梨中的一种或几种)、黄原胶、明胶、琼脂、维生素C(抗坏血酸)、三氯蔗糖、食品用香精(蓝莓香精、甜橙香精、番石榴香精、百香果香精、草莓香精、椰果香精、苹果香精、鲜桃香精、鲜梨香精、菠萝香精的一种或几种)、枸杞子、红枣、干桂花中的几种,经调配、杀菌、灌装、包装而成的米酒及风味米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