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即食鱼糜制品系列的要求及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动物性水产品及其制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水、大豆蛋白粉、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食用淀粉、食用植物油、畜禽肉及其制品、谷朊粉、蛋白液、食用盐、白砂糖、食用葡萄糖、复合调味料、香辛料(罂粟除外)、麦芽糖、芝麻油、谷氨酸钠(味精)、魔芋粉(又称魔芋胶)、鸡精调味料,食品添加剂(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乙基麦芽酚、5’-呈味核苷酸二钠、D-异抗坏血酸钠山梨酸及其钾盐、双乙酸钠、乳酸链球菌素、酪蛋白酸钠、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焦磷酸钠、六偏磷酸钠、卡拉胶、结冷胶、食品用香精),经斩拌、成型、熟化、调味、包装、灭菌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即食鱼糜制品系列(以下简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