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速冻调理猪肉制品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销售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猪肉及其副品(包括鲜(冻)猪肉、猪脂肪)(猪肉及其副品占比≥40%)、鲜(冻)鸡肉(≤20%)为原料,使用水、大豆蛋白及其制品、食用玉米淀粉、面包糠、胡萝卜、莲藕(盐水渍菜)、生姜、棕榈油、酿造酱油、白砂糖、蚝油、食用盐、复合调味料、香辛料(GB/T 12729.1 中除藏红花、罂粟、葫芦巴以外品种中的一种或多种)或其粉(粒)、西蓝花、小葱、马蹄的一种或多种,选择性添加食品添加剂三聚磷酸钠、碳酸氢钠、食品用香精的一种或多种,经绞碎、混合搅拌、腌制、成型、预炸(或煎制)、速冻、金属探测、包装等工艺制成的速冻调理猪肉生制品(非即食)(以下简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