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魔芋制品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饮用水、魔芋精粉和(或)、纯化魔芋粉和(或)、魔芋粉为主要原料,选择性添加食用淀粉[食用玉米淀粉和(或)食用木薯淀粉和(或)马铃薯淀粉和(或)红薯淀粉]、大豆蛋白粉、海藻粉、香辛料(干辣椒、大葱、八角、桂皮、山奈、生姜、月桂)、泡椒、白砂糖、食用盐、味精、芝麻、 酱油、食醋、食用植物油、复合调味料为辅料,选择性添加食品添加剂[食用色素(高粱红、甜菜红、天然胡萝卜素、二氧化钛)、海藻酸钠(又名褐藻酸钠)、聚丙烯酸钠 、瓜尔胶、黄原胶(又名汉生胶)、碳酸钠、葡萄糖酸-δ-内酯 、碳酸钙(包括轻质和重质碳酸钙)、柠檬酸、抗坏血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食品用香精、加工助剂(氢氧化钙)],经配料、搅拌混合、膨化、蒸煮定型(或不蒸煮)、成型、烘炒或不烘炒、调味或不调味、包装、杀菌、冷却等工艺加工而成的魔芋制品。